国务院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正式出炉,《行动计划》强调:“要推进初期
雨水收集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,促进再生水利用,新建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及保障性住房,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。”
这意味着雨水综合利用首次被写入国家防治水污染及节水战略。依法治水需要治污与节水“两手硬”;开源与节流并举,开源就是拓展
水资源,其中
雨水收集堪称是“天赐水源”。据悉,许多国家非常重视雨水回收利用,立法规定城市必须建设
雨水收集利用系统,如以色列禁止用自来水冲洗马路、浇绿地等,取而代之的是雨水或经过处理的再生水。再如德国修建大量的雨水池用于截流、处理及利用雨水,削减雨水的地面径流,降低城市洪涝危险。相比较,中国城市普遍用自来水浇树浇花浇绿地、冲洗马路等,耗水十分惊人,浪费大量钞票,相反对老天爷赐予的
雨水利用率相当低。
如果城市普遍建立
雨水收集利用系统,既可大量节约自来水,又能减轻洪涝险情。气象数据显示,我国南方雨水充沛,年平均降雨量约1100毫米,大自然降临的宝贵财富白白流失,实在可惜。以北京为例,水利专家分析测算,如果全面建立合理的
雨水利用系统,一年能
收集雨水1亿立方米,相当于全市居民全年用水量的5%。
资料显示,中国人均
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5%,属全球人均
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,促进雨水综合利用刻不容缓,时不我待,要通过法制和经济手段将
雨水收集利用提升至国家
水资源战略强力推进。
首先要立法将雨水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。如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《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》明确规定:“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”南京市也曾出台《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》,明确规定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必须建立
雨水收集利用系统,否则将予以处罚。但目前城市
雨水利用的潜力远未开发,亟待形成国家层面的法规去推动。
其次要奖励
雨水利用。住宅小区建设雨水回收设施需要投入,许多开发商不愿花钱,但如果算长远经济账是值得的。如南京一家“银城东苑小区”于3年前投资80万元建成雨水回收系统,将屋顶、路面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处
收集的雨水输送到一个800立方米的地下储水池,经过滤处理后的干净清水,用于小区绿化和人工湖换水,3年累计节省自来水13万余吨,节约水费近40万元,6年时间就可收回成本。为鼓励开发商在小区建
雨水收集设施,政府应给予“绿色”补贴,如北京规定,凡小区内建设贮水能力达一吨的蓄雨池,政府补贴500元,容量越大补贴越多,很值得借鉴。